日期:2016-7-11(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借故拒不上报、不按规定期限上报统计数据或拒绝统计部门执法检查的多家单位受到了我市统计执法部门的严肃查处。今天下午,市统计局第一次向社会通报了两年来共查处的13起统计违法案件。 被通报的13起案件的责任单位是:郴州市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郴州市鹏程有色金属冶炼厂河南军海脑科医院挂号,郴州市福盛锰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癫痫医院,郴州市国明制革有限公司,桂阳县气象局,宜章湘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大布江电站,嘉禾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临武县农机二厂,汝城县第二中学,桂东县印刷厂,安仁县国家粮食储备库,郴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兴分公司北京癫痫病医院。其主要违法事实是:拒报、瞒报、虚报统计资料及拒绝统计执法。 市统计局负责人称,这批案件发案的主要原因在于有的单位统计法制观念淡薄,统计基础工作较差。今天通报13起统计违法案件,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各地、各单位的统计法律意识,提高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日前,市、县统计部门已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市统计局:2368263),并建立了定期通报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