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1-7(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母亲冒领女儿存款 银行是否承担责任 >
案情
2004年2月20日,王某(原告张某的江苏癫痫病哪治的好父亲)在被告某银行处以张某的名义存入癫痫的治疗过程中注意的事项都有那些?定期存款人民币6万元,年利率为2.25%,期限为一年,2005年2月20日到期。王某在存款凭证备注栏处留存了密码,约定凭密码支取。被告某银行即向王某出具了存单。2004年6月11日,龚某(王某的妻子即原告的母亲)持张某的户口簿、存单和其个人身份证,在没有提供密码,也没有办理密码挂失的情况下,通过支取、转存、再支取方式从被告处将上述款项全部支走。存款到期后,王某因找不到存单便到被告处询问,才得知存款早已被其妻龚某提走。王某便向龚某索要,因龚某将所取款项全部借与他人未能收回。王某遂于2005年7月21日与龚某离婚,张某由王某抚养。离婚后,龚某便下落不明。后原告王某与被告某银行交涉,未果,遂以女儿名义将被告某银行诉至法院。
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某银行为龚某办理支取款手续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法院认为,原告张某的法定监护人王某以原告的名义将6万元存入被告处,被告收取款项后向原告出具存单,双方的储蓄存款合同即有效成立,并依法受法律保护。原告张某武汉癫痫手术费用在办理存款手续时,留存了密码,并约定在储户约定凭密码支取的情况下,储蓄机构必须严格遵守这一约定,即便储户本人取款,如果不提供密码或提供密码不符,储蓄机构也不能为其办理支取款手续。
本案被告某银行违反操作程序,在未要求龚某提供密码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支取款手续,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及《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储蓄机关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犯储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对造成储户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遂判决被告某银行偿付原告张某存款本金损失6万元及相应利息。 陈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