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4-29(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我县庆祝第六个文化遗产日
为迎接6月11日我国文化遗产日这一特殊的日子,6月9日晚,县文化馆、县文物馆在城南社区广场举办了庆祝第六个文化遗产日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文艺演出活动。
活动中,来自我县的文艺家给市民们奉献了一场精彩的演出。节目有木偶戏表演、民乐演奏表演等,富有地方特色的演出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观看。
据了解,此次活动,旨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民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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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